义乌一餐饮店发生火灾因营业3年油烟管道从未清洗

时间:2019-06-29 15:24

近日,义乌江东街道下王村的祥亮快餐店,因厨房内的油烟管道油垢,遇明火后燃烧而引发火灾。市消防支队紧急出动4车28人赶赴现场,经过近40分钟的紧急处置,成功扑灭火灾。

“我看到地下室油烟机着火,就马上拿店里的灭火器去灭火,但是火势蔓延太快,就打119报警。”回忆起出事前的情景,餐饮店老板蒋某对自己的疏忽懊悔不已。“店内的油烟管道从2016年开业至今从未进行过清洗,应该是在厨房内油炸食物时,不小心火星溅到了油烟管道里,再加上饭店里使用的是柴油,火势蔓延迅速,真后悔没有听执法队员的话,进行整改。” 原来,此前,市执法局江东大队的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各大餐饮企业,进行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使用情况检查时,曾发现该饭店存在油烟净化装置未清洗、安装不规范、油烟超标排放等行为。“当时,我们责令店主即刻进行整改,并对经营者发放《接受询问通知书》,要求接受进一步调查,没想到店主人还没过来接受调查,店里就发生了火灾。”执法队员表示,蒋某此次行为,不仅要面临5000元的行政处罚,扣除当事人信用分,还将被行政拘留10日,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。

查阅《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管理办法》,第15条明确规定,餐饮业户应当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,大型餐饮业户每月清洗维护次数不少于1次,中型餐饮业户每两个月清洗维护次数不少于1次,小型餐饮业户每季度清洗维护次数不少于1次。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相关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罚。同时,在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当下,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系统也已接入义乌信用平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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